安全责任险都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高危行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

安全责任险包括人身伤害累计赔偿限额、医疗费用累计赔偿限额、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限额、附加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营业性质及参保人数对应所选择不同的赔偿限额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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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1
安全责任险包括人身伤害累计赔偿限额、医疗费用累计赔偿限额、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限额、附加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营业性质及参保人数对应所选择不同的赔偿限额计收。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履行其工作职责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其他情形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11
安全责任险包括了人身伤害累计赔偿、安全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累计赔偿、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事故附加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累计赔偿等。需要缴纳的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营业性质及参保人数对应所选择不同的赔偿额度来计算。特别是对于一些高危行业,伤亡事故发生较多,这个保险可以保障人员安全,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指在被保险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过失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职工和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死亡以及第三方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

安责险保险费率低,保障范围广,保险责任大。与一般商业险种比较有以下优点:

(1)保险责任包括一般商业险种不予承保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列入保险责任范围;

(2)保障对象包括企业雇员和社会公众;

(3)企业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对事故的受害方或第三方受益人的赔偿,保险公司可直接向事故伤亡人员进行先行赔付;

(4)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额赔付伤亡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20-11-11
一、安责险包含险种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
  安责险是责任保险。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从业人员或者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将保险赔偿金给予企业。
  安责险的保障范围是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和第三者的死亡、残疾,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可选择投保附加雇主责任保险和附加公众责任保险以及其他险种,以充分转嫁企业的风险。
  二、安责险包含保险责任
  1、主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为“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履行其工作职责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其他情形。
  2、附加第三者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合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被保险人的工作场所内,受雇从事保险单明细表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第三者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附加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主险条款第四条所列情形导致的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因采取必要、合理的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措施而支出的下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一)现场施救费用;
  (二)参与事故处理人员的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餐费以及生活补助费。
  4、附加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主险条款第四条所列情形导致的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1-11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特点
产品说明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外文名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拼音
ān quán shēng chǎn zé rèn bǎo xiǎn

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有利于
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特点
保障范围广
针对高危行业开办的险别,不仅可承保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或者下落不明,还可对应附加医疗费用、第三者责任及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费用。

产品说明
本合同 的赔偿限额包括人身伤害累计赔偿限额、医疗费用累计赔偿限额、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限额、附加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营业性质及参保人数对应所选择不同的赔偿限额计收。

主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为“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履行其工作职责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其他情形。

附加第三者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合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被保险人的工作场所内,受雇从事保险单明细表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第三者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附加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主险条款第四条所列情形导致的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因采取必要、合理的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措施而支出的下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一)现场施救费用;

(二)参与事故处理人员的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餐费以及生活补助费。

附加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主险条款第四条所列情形导致的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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