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父亲的,但是父关系发生不和,房子可以不给儿子吗?

如题所述

你好,父亲是可以不把房子留给儿子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父母的遗产必须留给子女。
法律分析
你好,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父亲的财产(不考虑出资情况时),父亲死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有权处分房屋。如果父亲去世之后不想把房屋留给儿子,可以通过选择立遗嘱的方式让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也可以采用遗赠的方式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对于自己的财产,父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父亲在世时,可以对房屋进行处分,只要不过户给儿子即可。如果去世后不想留给儿子,可以选择立遗嘱让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比如自己的老婆、兄弟姐妹等;也可以选择将房屋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集体或者国家。
遗产指的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房屋作为父亲的合法财产,父亲享有支配处分权。在我国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优于法定继承,其中其增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和遗赠。如果不想把房子留给作为第一继承人的儿子,则可以选择其余方式来选择自己的继承人或者赠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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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0

简单直接地说;可以不给

具体的理由:因为房子产权是父亲的,所以,即使父亲去世后,也可以不让儿子继承房子的产权,更何况父亲还健在。

但是,关系不让儿子继承产权要有前提,这个前提并非取决于父子关系,而是遗嘱。

假如父亲生前未立下遗嘱,即使父子关系十分恶化,房产都要有儿子参与继承。

有如下两种不同情况: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

【二】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

第2个回答  2021-08-10
当然可以的,房子是父亲的名字,如果是婚内财产,那房子还有部门是母亲的,父亲只能处理自己的财产,而不能处理母亲的,所以父亲可以不把自己的份额给儿子的。
第3个回答  2021-08-10
房产证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作为房子的主人,有权利决定房子的用处以及与人
如果你不想跟你儿子,当然也是可以的哦,没有办理过户,房子是不会自动变成你儿子的房子的。
第4个回答  2021-08-10
房产证是父亲的,但是父关系发生不和,房子可以不给儿子。
在法律上,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且不论父子关系如何,如果作为子女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完全有权利处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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