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月份通过中介买了二手房,付了三成首付,剩下的银行贷款,四月份

我四月份通过中介买了二手房,付了三成首付,剩下的银行贷款,四月份银行面签的,五月十号房屋抵押银行,五月二十几号房屋复印件交给银行,我和房东的所有交易已经完成,钥匙也给我了,到现在由于银行政策的原因,折扣利率贷款现在不放,房东就说这房子可以收回,您说他可以收回吗?
然后中介处理这问题,让我们先垫资公司,找的时候中介说让我们多掏钱,业主少拿钱,但是当垫资人来的时候才发现不是中介当时说的情况,我们不应该掏这个钱,垫资协议也是垫资方和卖房子方钱的,我们就不同意,现在卖房的人说他复印了合同的原件和银行合同原件,要把房子拍卖掉,并且说这星期是给我们的最后期限,他急着拿钱,不行就这样走,他现在也不要房,就要告我欠他钱,然后我告诉他,随他便,

看合同,合同时这么规定的,一般来说,只有全款到达房东手里,你才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现在银行政策调整,暂时不放款,不是你个人原因,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你付款时间,那么你可以继续等待放款,如果规定了,你就要付钱。
业主无权拍卖了,因为房子交易已经完成,现在最多跟你打官司,冻结房产,估计大多数会庭外和解。房东没时间耗,法院会让你把钥匙还给业主,就怕是精装修的,交房时,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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