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最近要求做工作服,服装的价格、款式及是否愿意都没有正式征求过员工的意见,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要,不过单位要求必须得要,而且要求员工自己承担一半的费用,这笔费用直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请问这是否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
单位要求员工统一订制工作服,员工需自己承担一半费用,这种做法肯定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不能要求员工自己拿钱订制;这里的工作服应当限于用人单位统一要求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无统一要求,劳动者能够自愿选择的,订制花费能够由劳动者负担;
这是公司内部自己定的规矩,员工应聘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单位依据内部的规定收取工装费用,违反法律的规定,可以向劳动执法监察部门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限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