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屋没到期,出租人因欠债房屋被法院拍卖,我的租期合同还有效吗?谢谢!

我在2007年租了一个仓库,租期合同为5年,今年2009年因出租人【单位】欠债被告上法院,法院对我租的地方进行拍卖,我的租期合同还有效吗?租期合同到2011年底。【欠债在前,租房屋合同在后】租房协议书内有一条,租用期内,如遇政策性变更或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确需终止租用的,有双方协商解决。我可以继续租下去吗?和谁租?如果他们不租,我该怎么要求租下去【到2011年底合同还有2年到期】如果他们明年不租我的损失会很大,还有十几个人会失业【租的仓库我是用来做工厂用】请大哥大姐帮帮忙,我在这里谢谢了。
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不重新鉴定租赁合同,在法律上我如何对付他?

合同法上有“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屋易手了,租赁合同还有效的,直到期满。当然,如果出租人把房屋抵押给别人,还把抵押出去的情况告诉,那就后果自负。
法律分析
 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关系在先,买卖关系在后,并且承租人是善意第三人,所以不能撤销租赁关系。相反,还要考虑拍卖之前,有没有告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可以反过来告拍卖公司。如果原租房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间还没有到期的,新房东无权要求原承租人搬离,法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原协议应当继续履行。若是租赁合同中未有续签的规定,原则上双方都可以选择不续签,一般是没有什么补偿的;若是合同中有续签的规定,一方不按合同约定续签的话,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承租人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出租人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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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25
合同法上有“买卖不破租赁”嘛,即使仓库易手了,租赁合同还有效的,直到期满。当然,如果出租人把这仓库抵押给别人,还把抵押出去的情况告诉你了,那你就后果自负。

你可以和仓库新的拥有者谈下嘛,他租给谁不是租啊。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8
呵呵,一个一个地回答你的问题:
1、根据合同法和拍卖法,你的未到期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可以继续使用;
2、如果该仓库进行拍卖,第一,你是承租人,享有在同等价位下的优先购买权,可以参与拍卖;第二,如果该仓库拍卖成交了,你可以和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最少可以签到原合同到期时间;
3、如果到期后,新的租赁人不续租给你,你是没有办法的。
总之,后期的续租关键看你与新的租赁人协商情况了。希望我的回答令你满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1-25
有效的
法律又专门的针对如此的情况
你可以问问律师朋友
第4个回答  2009-11-25
日a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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