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行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如题所述

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有四个方向:上行(请示、报告),下行(通知、通报),平行(函),泛行(通告、布告).这里,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的,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所谓特殊情况指:重大紧急事项,不越级请示要误时误事;被直接上级机关长期搁置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与直接上级机关意见分歧一时难以协调统一,而又急于处理的事项.
2、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如果写几个主送机关,可能是谁都不批复,或者是几个单位都批复,但批复意见又不一致,难以贯彻执行.
3、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4、报告中不得带请示事项,也不得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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