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报表与工资表不一致,可以吗

如题所述

这种情况可能是,当一个单位编制一份“代扣所得税工资单”的综合申报表时,该单位会作出“技术性”处理。其方法是将高管高薪的一部分分配给低收入者,并作为低收入者减税,享受低税率。

如果存在上述分析的可能性,从促进司法的角度来看,就不应该签署。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法是规范税务机关和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在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是指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在中国,当个人年收入超过一定限额时,必须申报个人所得税。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况: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和数额,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计算应纳税个人所得额,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应当按照项目、金额、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全年应纳税额和取得的退税额,报税务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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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8

个税报表与工资表不可以,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扩展资料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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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13

个税报表与工资表不可以,这种情况可能是,当一个单位编制一份“代扣所得税工资单”的综合申报表时,该单位会作出“技术性”处理。其方法是将高管高薪的一部分分配给低收入者,并作为低收入者减税,享受低税率。

如果存在上述分析的可能性,从促进司法的角度来看,就不应该签署。

找一个财务或负责的人力资源部,看看问题出在哪里,有雨天就要到当地税务局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会计是根据工资单上的数据来处理的。只是税收只承认纳税申报单上的工资数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少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主要包括:

1、除工资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和补贴也按工资发放。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3、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业务收入。

4、劳务报酬所得。

5、捐款收入。

6、版税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

8、租赁财产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意外收益是指个人因中奖、中奖、中奖等意外性质而获得的收益。

扩展资料

根据财税[2001]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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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5-09
1、如题所述,个税申报表的计税依据来源于工资表以及其他各项所涉应税收入;
2、可见,如题所指两报表的数据不一致是必然的,当然,如纳税人除工资外并未发生其他涉税项目的,该两者的数据则应为一致;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5-09
一般情况下最好是一致的,特殊情况下,可以不一致,但是如果哪天税务局来检查这个东西就会变得比较麻烦。虽然税务局检查的概率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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