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某小区业主李先生骑电动车回家,将车辆停放在3号楼底下时,被小区巡逻的保安甲看见,根据小区车辆停放规范,保安甲要求其将车停放到车库里,此时住在同一小区里的李先生的兄弟来借车,于是该电动车被其兄弟骑走,兄弟俩约定车辆回来后,将车钥匙交给该保安,李先生再到保安那里取钥匙。巡逻保安没有回答,看到车辆已骑走,就继续巡逻去了。
晚上李先生的兄弟骑车回来,将车还是停放在了3号楼底下,随后将车钥匙送到不远处的门岗处,此时原巡逻保安甲已下班,于是他将车钥匙交给门卫保安乙。保安乙开始不愿接受,李先生兄弟就说:“原来就说好让巡逻的保安甲转交的,巡逻保安也是同意的。”门卫保安乙与李氏兄弟比较熟悉,见此情景,为避免伤了和气,再说巡逻保安甲已经同意转交,更何况也只是一把钥匙,就让李先生兄弟自己把钥匙放在办公桌上,但他告诉李先生兄弟,明天让李先生自己到门卫来取钥匙。
夜里,夜班巡逻保安丙发现3号楼底下的这辆电动车停放不到位,也为了车辆安全,根据与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就把该电动车搬到无人看管的地下车库,不料,这辆电动车在地下车库被偷了。
李家兄弟当即与物业公司反目成仇,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请问:物业公司是否该赔偿呢?为什么?

看来这个事情是一个比较扯皮的事情,首先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不对,这是有停放者承担,巡逻保安也是照章办事,维护好小区的秩序没有错,整顿乱停乱放,情有可原,主要原因就是地下车库,一个无人看管的地方丢东西几率是很高的,如果物业收取你的停车费,这个责任就应该有物业公司承担,如果没有收取停车费这个问题就不好说了,或许还是监守自盗呢也不排除,建议先报警,再找物业调取当天监控录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28
小区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小区保安甲在管理过程中,与电动车车主没有达成保管车钥匙的协议,但是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者对小区业主的财产安全负有一定的保安义务。本案中,车主兄弟按照当时口头告知保安甲的条件,将车主的车钥匙放在保安乙的门卫桌子上,物业并没有当然保管电动车的义务。只是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提示、警示等。但是保安丙在发现车主的电动车停放不到位,挪动了车辆也没有通知该车的所有人即业主,那么对于车子挪动后的安全义务应当负有全部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4-28
这个世界很-------
就这么巧、无巧不成书。

甲巡逻保安没有回答---------------------开除----扣半个月工资
乙让李先生兄弟自己把钥匙放在办公桌上---罚款半个月工资
乙未查看停车合格与否-------------------罚款半个月工资
丙根据-----有关规定----地下车库--------奖1/3月工资,放假10天没工资;

赔偿一个月工资,员工的行为代表公司的行为,但是住户同样有过错。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即便是免费的服务也要做好。
同类的例子:路上一受伤老汉,甲想用车送去医院,但是甲喝酒了,路上因为甲的酒引发车祸,老汉死亡,甲没收一分钱,但是要承担责任。----这个没有异议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4-29
vyhhhiophjio;j'ij'pipipoo'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