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是否应结清工资

我现在因为家中现在有事需要离职,干了快四个月了!未签订劳动合同,领导不同意,要求我必须等他找到人我在走,但是家中急事等不及了,领导说了我要是走了,就不开工资了!我该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是应结清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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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3
1、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5-09-23
因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以书面形式将辞职通知书递交给公司并直接要求结清工资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另一半,如果公司扣发工资或故意拖欠,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免费)。前提是想办法保留证据。
第3个回答  2015-07-18
没签劳动合同但有劳动事实存在,这个他抵赖不了,找到人在走这是属于双方道义上的行为,没有责任的必须性,应该只是差一个月的工资吧,如果你真就这么走了,事后可以经由劳动仲裁来裁决,不过这个肯定会麻烦一点。他说不开工资其实就是吓唬你,真要对薄公堂对他也没什么好处,而且就是一个人的工资,他也没必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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