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书9章16,17节查经讲解

如题所述

16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原。直译为“虽然”,“如果”。保罗在16,17节中的论据较为难懂,有好几种解释。有人在16节句首加上“像别人那样”,将这句话解读为“如果我像别人那样[向传道的对象收取费用],我就没有什么可夸的”。其他人则认为这句话的意思较为笼统;保罗似乎是说,“我传福音不是为自己的荣耀,而是出于需要”。
  没有。保罗在第15节指出他有理由夸口,但在这一节中他说明自己在传福音的事上没有任何夸口的权利,因为他传道是不得已的。
  不得已。保罗不能夸耀他不得已而作的事。所有得报赏的盼望必须与他自愿做的,而不是勉强而做的事情相联系的。这将表现出他内心的真实倾向和愿望。“不得已”,无疑指他蒙召担任传道人(见徒9:4-6,17,18;13:2;22:6-15,21;26:15-19)。这不容忽视的,能使他保持平安的心态并得蒙上帝悦纳。
  若不传福音。保罗知道沉默的惩罚。他知道自己是蒙上帝委托传脱离罪恶的喜讯的。他如果保持沉默,就没有心灵的平安,没有快乐,无法与基督沟通。保持沉默意味着拒绝主所托付他的责任(见徒22:14,15,21;罗11:13;15:16;弗3:7,8)。
  凡蒙上帝宣召担任传道人宣讲福音的人,若从事其他行业的活动,决不能得到快乐或满足。如果一个已存无亏良心和平安心灵的人闭口不传福音,他就决不要参与福音的工作(见《传助良助》437页)。福音工作是世界上最需负责任的工作。只有那些愿意受上帝之灵的引导,怀有神圣责任感的人,才能参与(见《教会证言》卷三第243页)。耶稣基督的真使者不必考虑自己和自己的便利。他不会尽量少干工作,不会把自己的服务局限在每天一定的时间里;他急于做超过表面上所需要做的事情,因为他爱上帝并知道灵魂的价值。他被内心寻找拯救失丧之人的愿望所催促(见耶20:9)。与传道人有关的真理也适用于每一位主的门徒。耶稣已经托付所有相信他的人为他作见证(见太28:19,20;徒1:8;《历代愿望》347,348页;《教会证言》卷九第19,20页)。所有爱救主的人都将接受这个使命,让圣灵藉着他们光照一切与他们接触的人(见但12:3;太5:1;腓2:15)。
17 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
  甘心。hekōn,“热切”,“自愿”。保罗不是说他作工是出于勉强或不甘心,而是说他的使命不是他起初人生事业规划的结果(见第16节注释)。
  赏赐。保罗的意思不完全清楚。使徒也许是说,如果在传福音的事上他和其他教师一样,他就会像他们那样接受赏赐了(第14节)。但这不是他想要的赏赐(见第18节注释)。
  不甘心。akōn,与hekōn的意思相反(见上面“甘心”注释),根据上下文,这里指不是出于他自己的决心。他蒙召做工时心中正有其他的计划,所以他传福音是没有理由夸口的。
  责任。oikonomia,“管家”,“职责”。保罗被委托了管家的职责。在保罗的时代,管家常常是从家奴中挑选出来负责照看家庭财产的(见路12:42,43)。这里并没有把基督的传道人贬低为奴隶工作的意思。该词被用来说明保罗被任命为使徒的方式。
  保罗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传福音完全是被迫的,没有其他的理由,因为他已重任在肩,或者说他的行动是违背他心愿的。他一得到上帝的呼召,就很高兴地接受了管家的职责,并决心开展他的工作。他觉得自己还是不接受上帝为传福音的人所安排合法的物质支持为好(见路10:7;林前9:13,14)。这意味着他在传福音时,将得不到本来可以合理享受的安逸和便利,并为了自养而艰苦劳累。这种行为证明他在用心工作,并真正享受和热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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