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计算一下单位应该给予我多少赔偿???急……

我去年九月底入的职,期间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合同,也没上保险。这个月园长要求我签合同(我是幼师),我没签,她就让我干到月底走人。我这周一向她辞职,她却说我是被开除的,因为我教课不好,我问她要给我补保险不,她说我们的学习期是六个月,刚到期,不补。只让我下个月十号去拿工资和毕业证。
之后,我就和五个同事去了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解决这个问题,就填了一张表,让我们等通知。请高人们帮我计算一下我到底能获得多少赔偿(具体的数字啊,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计算的),实际情况如下:
1.我的工资是基本工资500,绩效工资1500(绩效工资与幼儿园孩子的出勤率相关,就是如果班上的孩子全到齐了100%,我的工资就是两千;一个孩子没来,我的工资就500.这是按百分比计算的)
2.没签合同的问题。我上班差不多七个月,第一月是试用期,之后六月一直没有合同。据我所知是赔偿双倍工资,但不知道是一句什么计算的,总工资?基本工资?还是北京的最低基本工资?还是我的平均工资……还有那个双倍我也不太明白
3.我的基本工资只有500(工作地点在北京密云),听人说没有达到当地的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可以要求补偿差额,是这样吗?
4.保险问题。半年来一直没给我上保险,除了要求把 我的保险补上以外,还能要求其他经济补偿吗?比如我现在失业了,没有失业保险,我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
5.加班费的问题。就我们班三个老师,每天中午会安排一个值中午班,这种情况算加班吗?如果算的话大概有90个小时左右,应该以什么标准计算?我加班的时间是:周六日-三天,节假日-五天,中午-100小时左右。
6.经济补偿问题。A.我这个月上了半个月班,说是有这样一项规定:上班超过半月的工资按一个月计算。B.我上班超过半年,走的时候是不是应该给我补一月的工资。
7.过年的基本保障问题。今年过年2月整月幼儿园放了一个月假,有基本生活费这个说法吗?
我走的时候还被骂了一顿,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之前两周我园长就经常找茬,就因为我是外地的,本地人她就不敢这样。话题走远了,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取回我应得的。写的是啰嗦了点,我们六个同事一起去的劳动局,情况都是大同小异,希望懂这方面的朋友帮帮忙
谢谢了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1、单位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向单位主张第二个月起至现在共计6个多月的双倍工资。工资的计算方法以你在本单位工作的7个多月的工资平均计算。这个工资包括了奖金、加班工资。
2、你的每月实际收入如果超过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不算是违法。
3、可以要求单位帮你补办保险,可以在劳动仲裁中提出。
4、平时加班按照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双休日按2被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3倍计算。
5、如果单位以你们工作不合格为由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对方必须提出证据,否则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双倍支付,计算方法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
6、应当给予基本生活费。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有需要,可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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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2
太惨了!在北京的老师竟然这么少的工资!还不如去工厂。包吃住每月也有2000.
1.基本工资500?会不会违反北京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我们这里最低工资920.
2.没签合同按月工资的双倍赔偿。即2000*2=4000/月
3.要按照最低工资+奖金+加班费计算每月工资
4.需要用人单位补交保险或一次性补偿
5.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超时算加班。每天加班不得超过2小时,每周不得超过36小时。加班费计算,一般为工资的1.5倍,休息日加班2倍(周六、周日),节假日加班3倍(法定的11天假)
6.本案中用人单位有过错,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7.看学校的规定以及行规
第2个回答  2010-04-22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据此你可以要求7个月工资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0-04-22
如果单位能证明是你 不愿意签合同,那你什么赔偿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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