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1000购买了一台价值45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不知道是赃物,现在派出所到了小偷,把我朋友也抓

我朋友1000购买了一台价值45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不知道是赃物,现在派出所到了小偷,把我朋友也抓了,赃物以上交。第一次购买,这样构成犯罪吗?量刑标准是什么?

以前称为销赃罪,
见:1、《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追问

现在可不可以保释

追答

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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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31
如果辩护得当,按其收购本质可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比如:你以上说的不知是赃物,但从价值来看,1000元购买4500元东西,是可能知道购买物是赃物的。

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买赃自用,情节严重的,以销赃罪论处。买赃自用是为了让自己使用而购买赃物,比为了出卖赚取利润而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收购赃物行为主观恶性更轻。因此,买赃自用须“情节严重”时才构成收购赃物罪,至于偶买或少量买赃自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但书情形,不能以收购赃物罪论处,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上罚款或警告。

所以建议请个律师。
第2个回答  2015-08-31
你朋友这不叫抓,叫配合调查,我们建立在你朋友不值钱的情况,如果你朋友是自己用的话,那就没有事情,事情交代一下,笔录做一份,如果是专门回收电脑的,有个罪名叫做销赃罪,要看你朋友当时有登记身份证或者其他等等
第3个回答  2015-08-31
放心啦!不知者不罪。不过你朋友以后就不要买卖来路不明的东西了,正所为便宜莫贪就是这个道理了。from:Z sri
第4个回答  2015-08-31
不是同案不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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