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只是儿子的事情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11-27
不只是儿子的义务。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继承遗产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放弃继承权就消除这一义务。除非子女丧失了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承担赡养义务了,此时子女可以不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21-11-24
赡养老人只是儿子的义务吗?
显然不是。
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因此,赡养老人不仅是儿子的义务、女儿也有义务,满足条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3个回答  2021-11-24
赡养老人只是儿子的义务吗?显然不是。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赡养老人不仅是儿子的义务、女儿也有义务,满足条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4个回答  2021-11-24
孝,是中国人考核一个人的第一个关卡。因为父母照顾子女是费尽苦心的。大家去看看,自然中除了人类,很多动植物都没有父母的照顾。

一个果实从树上掉下去,落入泥土中,它就会慢慢长芽,逐渐长成一棵树,它的父母在哪里呢?不知道。

一只鸟,它被孵出来以后,能动,能跑,进而能飞,它就可以独立生活了。动物都是生出来以后,自己就挣扎着开始生活了,而人最起码要得到父母十年的照顾,否则是很难生存的。

你看,小孩一生下来,剪断脐带后,就哭了,是一个崭新的生命。如果此时,你把他丢掉,他一定会死掉。

因为此时的他没有办法自己独立生存,如果他自己能像动物一样,动一动,然后自己就能穿衣服了,那他就不是人,就成神仙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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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之所以让人类不同于其他动植物,对父母有很大的依赖性,就是在告诉我们,人类要互相依赖,而不能走独立的路,谁都独立不了。

在人类世界,独立是无法生存的。可是外国人告诉我们,人要个人化,要独立。

现在我们也开始训练小孩独立,这样简直是自讨苦吃,你自己去试试看好了,等到你老了,你就知道,小孩一独立,你就孤苦伶仃了。

我们看“人”这个字的写法,就是你靠我,我靠你,这才叫人。
所以不管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第5个回答  2021-11-24
农村赡养老人的问题总是被拿出来说,但其实就赡养方面来说,农村人做得不错,黑嫂一直在农村生活,村里老人的晚年生活还是可以的。

当然了,什么地方都会出现不孝顺的孩子,这是个概率问题,基数太大,总是会出现个例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就赡养老人这一块儿来说,孩子们之间有时候也会闹矛盾,并不是他们不赡养老人,有的人会觉得自己吃亏,有的人会觉得不公平,于是就产生了矛盾。

不管孩子们之间闹什么矛盾,都不应该把矛盾转嫁到老人身上。有一些则是儿子和女儿之间的矛盾,有些人会说了,为什么在农村,赡养老人都是儿子的事?嫁出去的女儿拒绝赡养老人,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看?

我们分两个方面来说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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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女儿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吗?
我们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很多人常常会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女儿没有赡养家里老人的责任,因为她嫁到了婆家,人家婆家也有老人,那才是她的责任。

比如我们村有这样一个例子,一对老人,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儿子前些年出意外去世了,那么老人该谁来赡养?

该女儿吗?是这样的。但三个女儿都不管,她们给出的原因非常简单,老人这些年挣的钱都给了儿子,那么就该儿子管,当儿子没有了时,就该孙子管,她们是嫁出去的闺女,不用赡养。

老人孙子还小,生活无着落下,就把三个闺女给告了。这种事,其实一告就赢,但在生活中,老人的生活仍然还是很艰难。

老人告闺女是无奈之举,可闺女会怀恨在心,认为老人是故意让自己丢人,她们明明都已经嫁出去的,凭什么还让她们赡养?

所以,老人虽然赢了,但平时生活并不好,因为三个闺女不给老人好脸色,不去看望是不去,去了也是数落。

看着这样的脸色,老人能高兴起来吗?

这同样也属于个例,三个女儿能做出这样的事,也算是奇葩,当娘家哥哥或弟弟出意外了后,她们赡养老人怎么了?但一个个认为只要出嫁了,就跟娘家没有关系了,老人就不用她们管了,这些是想当然,规定是不管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

所以,她们三个不赡养老人是不合规的。除了道德上的谴责,她们还违法。

当然了,虽然女儿也要赡养老人,可在农村,很多并不会这样要求,这也是我们下面要说的。


Ⅱ:儿子一般不会要求女儿共同赡养老人
在农村,很多人都认个死理,虽然法理上女儿也要赡养老人,但大多数的儿子们都觉得自己是老人的儿子,所以老人的赡养就是自己的事,人家嫁出去的女儿不用跟自己一样。

同理,很多嫁出去的女儿们并不是就此不管了,大多数人都是平时常常回娘家,给钱给物,反正都是孝敬老人的,婆家人也不会说什么。

由此就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习惯,儿子主要赡养,女儿次要赡养,平时看望一下,给老人带点吃的,老人去世后,丧葬费用也是儿子出得多,女儿们象征性出一些,如果自己过意不去,多拿些也是可以的。

同时,很多农村男人觉得自己家老人让出嫁的女儿去赡养是丢人的事,比如有些嫁出去的女儿想接老人去自己家里住一段时间,有的儿子则不同意。

他们为什么不同意呢?是因为他们认死理,觉得孝敬老人、赡养老人是自己男人的事,如果让女家接走长时间住,别人会说自己闲话,要不然为什么住女儿家?

故,大多都是儿子们在赡养,女儿只是平时来看望一下和买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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