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主要是以记叙为主,但是和我们读书时代的记叙文有有所区别。 因为公文需要体现出法定性、政策性、实用性、实效性和规范性。
1.平实,就是准确实在,不宜拔高、浮华,更不必煽情。
2.精简,就是除指导性意见和特殊可作形势分析,阐明目的的意义外,一般工作布置性文件只作安排和要求。
3.通顺,这是最基本的,当然也包括合符语言规则、规范。
4.准确,包括文字、提法、数据等都要准确,不然不是闹笑话就是挨批评。
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不正确。
公文的语言要求:准确、朴实、简明。
为了做到简练,可以适当使用文言文和尽量使用短句。具体如下:
1 继承文言词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文言词语比现代汉语更精练。
例如“来函收悉”四个字,要换成“来信收到,内容尽知”,文字多了一倍,意思却一点也没增加。而且这还不是真正的白话。要换成“你们的来信我们收到了,其中的内容经过阅读都已明白了”,才是真正的白话,可那岂不是大煞风景?
2 句子写得长长的,句子内部的成份多多的,阅读起来虽别有风味,读者却常常需要再三反复,才能弄明白句子复杂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