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照的电动车要办理转入登记能在苏州骑。
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十一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领取牌证并按照规定安装在车身指定位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登记:
(一)未列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表的;
(二)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蓄电池标称电压、外型尺寸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
(三)拼装、改装的;
(四)拆除电动自行车原有限速装置的;
(五)证明材料虚假、无效的。
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