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物我,齐生死,齐大小,齐是非,齐贵贱的意思是世间万物和我、生与死、大与小、是与非、贵与贱都没有差别,都是相同的。出自《庄子 齐物论》
“齐物”的意思是:一切事物归根到底都是相同的,没有什么差别,也没有是非、美丑、善恶、贵贱之分。庄子认为万物都是浑然一体的,并且在不断向其对立面转化,因而没有区别。需要说明的是,庄子的这种见解是抓住了事物的一个方面加以强调,具有片面性。
文章中有辩证的观点,也常常陷入形而上学观点之中。但是,在他的论述中常常表现出深刻的思考和智慧。文中涉及很多宇宙观方面和认识论方面的问题,对中国古代哲学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齐物论》末节中的“昔者”二字,为推断其著作年代提供了一项铁证。庄子卒于公元前286年,已处于战国后期。“昔者”说明在庄子死后又隔了很长一段时期,推断为秦汉之间,是有可能的。从文字上看,也确为后人追述的口吻。
《齐物论》不同于先秦时代的一般著作,当时著作很少特立题目,皆先成篇章,然后或取首句中的数字,或随取二字以安题,其题亦无甚意义。《齐物论》以论名篇,亦为古籍中所罕见。
《论语》虽以论名书,至汉初方普遍使用,如《过秦论》、《盐铁论》等,即以《庄子》三十三篇的命题,除《齐物论》外,有以三个字为义,有用两个字作为篇名,都没有以论来命题。由此可证,应成书于开始以论名篇的秦汉之间。
从《齐物论》的内容来看,确带有秦汉之间的时代思想特征,如对至人的描绘:“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沍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税利害之端乎?”又言圣人:“旁日月,挟宇宙,参万岁而一成纯。”
“齐物论”,即整齐万物之论。庄子提倡齐一万事万物,在他看来,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人与动物是无差别的,正确与错误是无差别的,一切事物都是这样。本篇表现的是庄子对世俗的否定,和对无差别的自由境界的向往。
庄子认为,要达到无差别的精神自由之境,就必须超脱世俗观念的束缚,忘掉物我之别,忘掉是非之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齐物论
意思是世间万物和我、生与死、大与小、是与非、贵与贱都没有差别,都是相同的。
这是庄子《齐物论》的延伸思想。
”齐物我“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属于价值观的范畴,用直白的话来说就是要做到“无我”(不是“丧我”),我如万物,万物如我,可以理解为自尊、爱人。
”齐是非“属于认识论范畴,是非之争缺乏判断的客观标准,所以要“齐”,这里的齐是“看齐”,不是说要混淆是非,而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知,这样的两种人是无法进行沟通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非也是没有意义的。
而同一个人因为时间空间、体验的不同也会有不同的是非判断。所以要对”是“与”非“有等同的态度,不厚此薄彼。
庄子以心观道并体道:
首先,他认为事物的彼此差别没有客观标准。文中说明,事物的差别没有客观标准,差别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的,而是完全由人的主观决定,随人的观察角度不同而有差别。这便是以心观道,以主观的变化来看待万物。认为一切客观标准都不存在,一切都是随主观而转移。
其次,庄子否认认识的可能和必要。“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这些话否定认识的可能和必要,认为顺其自然是最好的,不要动用神明或智识以及喜怒等情感,这样才能得“道”以保全生命,享尽天年。
总之,以“道”观之,就是让事物以本然状态存在,顺应天理自然,各任其分,在“道”的层面上,万物是一齐的。面对纷繁复杂的世间事物,差异性很大,如何面对有着巨大差异性的现实事物又能体会到“道”的存在,进而认为万物一齐呢,只能以心观道体道。
“齐物”并不是一种实然的践履,而只是一种关于道的境界的感受。“齐物论思想要求人的世界观的转变,放弃任何自我中心的态度,看待万有自然性和自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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