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发现赔偿不合理。我可以反悔吗?

如题所述

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发现赔偿不合理,劳动者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序:
一、受理事项(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理和仲裁程序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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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9
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来赔偿的,就是不合理也没办法。当时在签合同时没有异议,说明你是认可了的。当然如果没按合同赔偿,就投诉,起诉都可以。
第2个回答  2021-12-13
像这种情况您是可以反悔的。也就是解除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而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条款当中有不公平以及违背自愿或以欺骗的方式签订的合同,自签订时无效。
第3个回答  2022-06-29
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来赔偿的,就是不合理也没办法。当时在签合同时没有异议,说明你是认可了的。当然如果没按合同赔偿,就投诉,起诉都可以。
第4个回答  2022-06-29
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来赔偿的,就是不合理也没办法。当时在签合同时没有异议,说明你是认可了的。当然如果没按合同赔偿,就投诉,起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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