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注意点什么?每天上班8小时,无双休,每天加班3-4小时,除了星期天,能要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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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年零8个月了,没签过劳动合同,现在想走人了需要交辞职报告吗,最快提前几天可以走人?厂里很多人都没签过劳动合同或者早已过期没被要求续签,加班也是天天4小时,上班也是全月无休,加班费也没1.5倍支付,而是和正常工资一样。这样能已我个人高公司(厂),要求公司赔偿全体员工的损失吗?
证据方面(我只有公司发布的作息时间公告、节假日放假公告、和一张没有月份,没有公司名字,只有自己名字和工资明细的小纸条、一本员工手册,和几张我签名的收获、发货的单子……也就这个算是最有力的证据了)
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这些都在公司部门里管理着,拿不到啊。各项社会保险费我都没听到过。工资现在是直接打到卡里的)(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作证就一张白色的电磁卡,上面就贴了一个自己名字,这没法证明吧)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这些也不可能在我们劳动者手上啊)(四)考勤记录; (就是用电磁卡刷卡的,记录我们劳动者没有啊)(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该死的,工资记录上没有公司的名字

1)按照劳动法,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所以,按照你们的情况,如果你们是实际工作了1年零8个月,那么第一个月支付原工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2)按照劳动合同法,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订立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你们工作未满1年,则不可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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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8
最好签了,后再去劳动部门告他们。
第2个回答  2013-12-19
你中奖 没写合同可以赔很多钱 具体自己百度追问

这算哪门子中奖,不怕告诉你,全中国至少40%的工人都没有合同……至少我们厂基本上没签过,特别是坐办公室的那批,上次其中一个告诉我说他们都没签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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