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只写明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扣除押金是否合法

租赁合同上写明乙方租房11个月 如果未到期需要扣除押金 但是未写明甲方如果单方面不租会有什么措施 那是不是就不符合公正性了 合法么 还差一个月时间到期乙方退房能否要回押金?

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合意,合同具体有什么条款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因此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这样的合同约定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条款,如果写明“乙方租房11个月,未到期不再租赁就扣除押金”的话,那你的押金是无法要回的。
建议你与房东再好好协商下,把具体困难和他讲明白,为什么要提前退房。相信人都是通情达理的,应该是可以要回你的押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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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9
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一种表现形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乙方违约的相关条款是在你们双方自由意志的体现,并不存在欺诈、强迫的情形,属于有效条款,不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
但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是否扣除押金,或者你可以帮助寻找租客,以弥补对方的损失,进而跟对方协商不要扣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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