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业企业免税是否要做分录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如题所述

现在农业企业免税是否要做分录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是的。现在农业企业免税是需要做分录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时,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免征增值税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注:此种处理个人存在不同意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完全可以不核算免缴的增值税税额,即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免税销售收入减销售成本即为企业毛利。不必单独计入补贴收入。

2.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部分产品(商品)免税。

月份终了,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销项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增值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企业全部产品(商品)免税。

如果按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全部产品(商品)都免税,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参照上年度实现的增值率计算出增值额(产销较均衡的企业也可以按月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并将其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依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零售商业企业(批发企业可比照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销售直接免税商品已实现的进销差价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计算免缴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对生产经营粮油、饲料、氮肥等免税产品的企业,虽然其主产品免税,但也可能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粮食企业。按国家规定价格销售免税粮食时,可免交增值税;但若加价销售,就不能免税。饲料企业如果将购入的原粮又卖出或在生产饲料的同时还生产供居民食用的制品,则要交纳增值税,会计上应分别设账和分别核算。

   

追问

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其公司购货物的肥料、农药、种子、包装物、动产固定资产、底值易耗品及物料用品,这些含有不合理白条发票能进项税额能抵扣吗?

另一方面,进项税额是否通过税务验证?进项税额要不要多次分录?或者也是月份终了时分录一次?希望你精心教徒,徒弟保证加分给你!

追答

这些含有不合理白条发票能进项税额能抵扣吗?——白条自然不可以抵扣的。如果是完全免税的单位,有增值税发票也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进项税额是否通过税务验证?——如果取得增值税发票,还是认证的好,不能抵扣再做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要不要多次分录或者也是月份终了时分录一次??——进项税额需要随购进发票一起处理,不可以月底汇总记账。

 

追问

总的其农业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就是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确定不有赚加工行业。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麻烦老师在具体分录,因为你上面回答,这边也是你说的,那边也是你说的,不理解。太谢谢你啦!

追答

计算免缴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如果是完全免税的单位,有增值税发票也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这里说的是实质性的抵扣,不是形式上的抵扣。

免税,不是0税率,与出口退税不同。免税只是免交本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增值税的部分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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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2
现在农业企业免税是需要做分录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追问

税策依据?怎么分录?

追答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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