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四年的员工辞退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1、公司的原因辞退你的,要支付你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合计5个月补偿。
      2、如果违反辞退的两倍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即4*2=8个月补偿
      3、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4、没交保险的,补缴保险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有的地方超过一年就不能要求了,有的地方还可以。你已经过去4年了。估计困难。问下当地的劳动部门比较准确。只能祝你好运了。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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