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将增值税减免的税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