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语法作用,古代汉语副词可分为程度、范围、时间、情态、否定、表敬等六类。
各类副词的意义和用法:
一、程度副词
表示动作行为或状态的程度。表示最高程度的主要有“最、绝、极”等;表示较高程度的主要有“太、殊、尤、甚”等;表示程度加深的主要有“弥、益、俞”等。这些较容易理解,但下面的两个词值得注意。
1、少:“稍微”、“略微”的意思,如太后之色少解。(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
2、颇:在古代有两种意义,一是程度偏高,略近“很、甚”。如“唯袁盎明绛侯无罪,绛侯得释,盎颇有力。”(
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另一个意思是“稍、略”。如“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二、范围副词
表示动作行为的主体或客体的范围。
1、表示总括全部的有“皆、悉、尽、咸”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全”、“都”、“总共”。各举一例: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
左传·隐公元年)
齐悉复得其故城。(史记·燕召公世家)
周礼尽在鲁矣。(左传·昭公2年)
使天下咸安土乐业,亡有动摇之心。(汉书·元帝纪)
2、古汉语中,“但、徒、特、第、直”常用来表示“只”的意思。如: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乐府诗集·木兰诗);徒善不足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
3、仅,表示“只、才、刚够”的意思时,古今是一致的。如:齐王遁而走莒,仅以身免。(史记·乐毅列传);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韩愈·柳子厚墓志铭)
在唐代诗文中,“仅”还可以表示“几乎、将近、差不多达到”的意思。一般只用在数目字前面,读去声。例如:
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韩愈·张中丞传后叙)
三、时间副词
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如:“且、将”等表示动作行为将要发生;“方、适”等表示正在进行;“尝、曾”等表示已经过去;“长、常”表示经常发生;“稍”表示缓慢地发生变化等等。
1、曾:作副词主要有两种用法:一是表示时间,相当现代汉语的“曾经”。如:孟尝君曾待客夜食。(史记·孟尝君列传)
一是表示情态,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居然、竟”。这种用法今天已经消失,值得注意。例如:谁谓河广,曾不容刀。(
诗经·卫风·河广)
2、尝: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曾经”。例如: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史记·陈涉世家)
四、情态副词
(有的教材把表示语气的副词另立一类,叫语气副词。)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前面表示一定的情态或语气的副词。和现代意义差别较大的有“且、固、盖”等等。
1、且:在古代汉语常作连词用,和现代汉语“而且”意义相当。此外,还常作副词表示情态,有“姑且、尚且”的意思。例如: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史记·
鸿门宴)
2、固:作为情态副词是“本来、当然”的意思,和现代汉语的“固然”意思完全不同。例如: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司马迁·报任安书)
3、盖:是表示语气的情态副词,常放在句首表示提示和推测性论断的语气,起引出下文的作用。如: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将伐颛臾)
4、表示反问语气的有“岂、其、宁”等。意思是“难道、怎么”。如:欲加之罪,其无辞乎?(左传·僖公十年)
五、否定副词
常用的有“不、弗、毋、勿、未、非、否”等。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1、不和弗:都是表示一般的否定。古代“不”的用法基本和现代相同:既可以否定动词,又可以否定形容词。例如: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庄子·
逍遥游)
在
秦汉以前,“弗”字的使用范围非常狭窄,一般来说,“弗”字后面的动词只能是及物动词,但动词后面却不带宾语。这是和“不”的用法显著不同的。例如:不知乱之所自起,则弗能治。(
墨子·兼爱上)
“弗”字后面动词带宾语的例子,在先秦非常少见。例如: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孟子·告子上)
2、毋(无)和勿:都经常用于祈使句,表示禁止或劝阻,意思是“不要”或“别”。这是和“不、弗”的重要区别。“无”和“毋”是一个词的不同写法。例如:
苟富贵,无相忘。(史记·陈涉起义)
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孟子·梁惠王上)
有时“毋”和“勿”用于陈述句,则表示一般的否定。这种用法频率较低。例如:
欲无获民,将焉避之。(左传·晏婴论季氏)
文公非不欲得原也,以不信得原不若勿得也。(吕氏春秋·为欲)
3、未:表示对尚未实行的某种动作、行为或状况的否定。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左传·僖公22年)
有时“未”字只表示一般的否定,和“不”的意义比较接近。例如:君未知战。(左传·僖公22年)
4、非和否:“非”和“否”都是特殊的否定副词。“非”所否定的不止是动词,而是后面整个谓语。例如:
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
韩非子·五蠹)
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庄子·秋水)
前例是否定谓语和主语的关系,后例是否定叙述句中的谓语,表示对某一事实的否认。
“否”也是一个用法特殊的否定副词,它和表肯定的应答之词“然”对立,相当于“不”或“不是的”。例如:
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曰:“然。”“许子必织布而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孟子·许行)
“否”用在肯定否定迭用的句子里,表示否定的一面。例如:
吾得见与否,在此岁也。(左传·襄公30年)
不问可否,不论曲直。(李斯·谏逐客书)
六、表敬副词
是古代汉语特有的一类副词,一般是从动词虚化来的。表敬副词可以分尊人和自谦两类。
1、尊人的有“请、幸、谨、敬、惠、辱”等。下面各举一例:
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先生不幸教寡人乎?(战国策·范雎说秦王)
韩信曰:“夫人深信我,我倍之不祥,虽死不易。辛为信谢
项王。” (史记·
淮阴侯列传)
今主君欲一天下,收诸侯,存危国,寡人谨奉社稷以从。(史记·苏秦列传)
太后曰:“敬诺。年几何矣?” (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
君惠吊亡臣,一重有命。(国语·晋语二)
君若惠顾诸侯,矜哀寡人而赐之盟,则寡人之愿也。(左传·成公13年)
子,一国太子,辱在此。(史记·晋世家)
2、自谦的表敬副词,常用的有“窃、忝、猥”等。例如: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李斯·谏逐客书)
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战国策·赵策4)
太守忝荷重任,当选士报国。(后汉书·史弼传)
臣受恩偏特,忝任师傅。(后汉书·杨赐传)
猥以微贱,当侍东宫。(李密·陈情表)
还有一类指代性副词“相”和“见”是两个特殊的副词,它们用在及物动词前面作状语,意义上指代宾语,动后面语不再出现。
相:
1、作一般副词用,表示互指。
表示“互相”: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奉盆缶秦王,以相娱乐。
《廉颇蔺相如列传》表示“递相”: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
赤壁之战》
2、作指代性副词用,指代第一、二、三人称,表示动作偏指一方。
指代第一人称:始吾与公为刎颈交,今王与耳旦暮且死,而公拥兵数万,不肯相救。《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指代第二人称:若望仆比相师,而用流俗人之言。(不相师,即不以你为师)
《报任安书》指代第三人称: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相恤,即救助他们)《论积贮疏》
见:、
1、作助动词,用在及物动词前,表被动:人皆以见侮为辱。《荀子·正论》
2、南北朝以后,用作副词,在动词前,表对我怎么样:府吏见丁宁,结誓不别离。(见丁宁,即叮咛我)
《孔雀东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