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爷爷奶奶过户房子给孙子,有几个疑问

1.如果爷爷奶奶把房子按买卖形式过户给孙子,可否由爷爷奶奶书面说明,此房产为赠与,不需要缴纳房款,仅缴纳契税?
2.如果孙子已婚,爷爷奶奶过户给孙子的房产可否由爷爷奶奶书面说明,仅为给孙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1.既然按照买卖形式过户,就必须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还有登记费等费用。不可能按照赠与的方式来收费,这是明确规定,不是随便写一份证明就能免的了的。如果想省钱就直接交了公证费,以赠与方式过户,省去个人所得税等。何必这么麻烦。这么做意义何在。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均为共同财产,不管是别人送的还是自己赚来的。如果不想跟妻子共有,那就别过户到你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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