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临时工干了20年被辞退,有补偿吗?

如题所述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故此,一般情况下干了保洁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其次,以下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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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11
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或辞退、开除你)分三种情况,你对照下属于哪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支付你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N;如未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无需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3-11
有。赔偿20个月的工资追答

平均工资

追问

60岁以上意外保险买不成了,被辞退的,这样有赔偿没有

追答

不管什么原因都必须赔偿。除非你自己主动辞职,单位一分钱不给你

追问

没有任何合同这样可以吗

追答

私人的?

一般不太好弄,最好搜集证据 证明在那个公司服务了20年,保险也能说明

工资也可以

追问

谢谢大家的帮助,多提点意见(⊙o⊙)哦

追答

别回复了我

别回信息了

追问

保洁员,都没有合同啊,那咋办啊

第3个回答  2015-03-11
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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