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施行前提出过行政诉讼被拒绝受理,现在又开始起诉,但这次法院却又以重复起诉拒绝受理,他们这样做合理吗,向中院起诉能受理吗?
可是总之并没有受理啊
以前是因为立案审查的缘故没受理,现在是立案登记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