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子后,关于出租的问题与原房主有分歧,请教一下

是这样,我是贷款买的房子,房子一直有租户,租户和原房主的合同在过户前就已经到期了,之后他们通过口头协定(没有书面合同)继续租。在过户后,贷款放款之前,我与这个租户签了合同,但是租户出于某种原因半个月后就走了,结了半个月的房租给我。原房东认为过户后的这半个月房租应该是属于他的,请问有没有道理?我知道买卖不破租赁,但是我对这种不正式的口头约定表示质疑。希望有高人能从法律角度给解读一下。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按照买卖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购房款履行责任和义务后,房屋的所有权归买方;买方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购房款前,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归买方,拖欠的购房款变更为债务。
综上,自过户之日起,双方对租金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出租产生的租金归买方。况且续租是在过户后,且是买方和承租人签定的租赁合同,租金当然归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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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01
我也不懂法,个人感觉如果之前没有协议,正常过户后你应该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房子都是你的了凭什么租金是他的啊
第2个回答  2018-06-01
1、这个口头协议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交易习惯,因为合同法中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续租合同。
2、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租赁费应该是承租人所有。
3、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过户登记为准,此时所有权人是你,你和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那租赁费应该给你,这和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关系?原房东即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现在,也不是租领合同相对人,没有合法取得该租赁费的权利。
综上所述,该笔租赁费原房东无权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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