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厂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走人吗?

我来的时候就二十个人左右,刚来老板娘说了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否则扣除一个月工资,我3月1日正式上班,一直到现在,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上个月工资还拖欠了,到这个月底一起发,现在我因家里有急事打算不干了,老板娘威胁我说辞职要扣掉一个月工资,而且似乎还不太愿意让我离职,请问我有权利向劳动局举报吗?会得到哪些补偿

第1个回答  2019-08-18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08-19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可以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并且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以及拖欠工资,如果未缴纳社保,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第3个回答  2019-08-18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议你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辞职,即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到时再走。只要你能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就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因没签合同,要求支付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并要求支付所欠工资。
第4个回答  2019-08-18
您好,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纸质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从次月起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如果从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没有签订,则第一年结束后第二年开始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双倍工资从用工之日算起的第二个月开始至一年末结束。另外,如果劳动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正常工资,不能随意克扣。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每个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所以,如果您所述如实,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第5个回答  2019-08-18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存续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扣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并且从入职的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应当给你们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赔偿金。
劳动纠纷不是去劳动局,而是去劳动人事争议院申请仲裁,他的性质和打官司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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