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长期不上班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人长时间不来上班还领工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1、企业单位的员工长期不上班,如果要解除劳动关系除非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否则就只能协商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地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经过单位集体讨论决定以后,并征求单位工会的同意,给该职工发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送达以后,在将通知书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管理科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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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7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令516号废止。单位职工长期不来上班的处理依据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请参考:(1)“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款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款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款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4-04-27
如果是正事职工,必须要本人签字同意才可以解除。只要本人没有留有任何单位有意向通知你要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他就无法单方面的解除你的劳动关系。
第3个回答  2014-04-27
提前一个月给他一个通知书,记得留通知书的存根(不能直接送达本人可以用邮政快递),然后就可以和他解除劳动关系了,他本人不到单位来一定要凳报。
第4个回答  2014-04-27
有正式合同吗 如果有可以时间长了可以解除、但是看你公司的态度了、如过没有正式合同他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根据法律进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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