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宅基地证能盖房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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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如果符合乡村规划,经过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盖房。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2个回答  2020-05-03
对于没有修建房屋的宅基地,需根据宅基地空闲的年限决定是否可以确权。
参考沛县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确权政策的解读:在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以下情形不予确权:
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同时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以上政策和解读均体现出,当农村的宅基地空闲或者废弃达到两年时,村集体是有权对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或者不给于确权的。所以建议有宅基地的农民朋友们及时修建住房,保障自己的宅基地权益。
第3个回答  2010-08-19
你可以看你的宅基地证上,上面应该有到期的日期或者有效期。 如果没有写明有效期,那就是无限期限。 你可以因为宅基地,得到相关的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8-19
能盖

如果补偿不同于有证房,但基本保证你不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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