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入职后要离职,须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要不然就不发工资,合法吗?

我是7月4号入职的,到8月6号离职,然而公司是每个月的18号才发上个月的工资,就是说我到现在一分钱还没有拿到,公司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所以没有任何工资,这样合法吗? 我是签过这样的合同,上面写的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但是试用期也要提前一个月吗?这合同合法吗?证据补充:有合同

第1个回答  2014-08-05
试用期提前3天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知单位,正式期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的约定不能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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