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将自产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呢?

如题所述

作视同销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认税额。
购入货物时,供应方开给你们单位增值税发票,发票上的税额可以用作抵扣,是为了避免同一货物重复缴税,因为货物在销售时还要缴税,为了便于核算,于是采用进项税抵销项税的作法。
同理,自产的货物,在加工时都要领用原材料,原材料也是购入的,也有相应的进项税可用作抵扣。
即然有进项抵扣了,那么就要确认这些货物销售时的销项税额,对税额的差额部分进行缴税。
对于本企业来说,对外捐赠意味着此货物不再用于本单位的应税消费品生产,所以要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进行销项税额的确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