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但是不想干了,不发工资改怎么办

如题所述

自离没有补偿,不发工资可以仲裁维权,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单位应该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单位拖欠工资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支付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8-20
  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你老公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  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你先生应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你的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拒绝你老公要求之日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由于不知道是什么分公司所以不好说到哪个劳动局。你可以先去分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不受理再去总公司的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