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57岁,2013年年底由于单位裁员政策,要求员工签订内退协议。本人未同意,单位就将本人换岗到一线工人,由于本人有高血压,三班倒这种不规律的作息影响休息,导致身体状况不稳定。所以本人未同意。与单位协商多次未得到满意答复,单位开具最终警告通知,本人寄函调给单位经理表示对处罚的抗议。在2014年3月7号单位开具通知,如不服从分配则进入待岗程序。证据补充:本人在单位工作40年,合同在60岁终止。在单位单方面换岗的通知书上未签字。有与总经理谈判的录音。公司的最终警告函,待岗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