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无房屋的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农村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对个人不予作价补偿。拆迁时属于征地拆迁性质,征地就是原宅基地被政府征收,政府可以重新划拔土地给集体,再依据《土地管理法》重新分配给村民。如果村民自身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重新分配宅基地条件的就不再分配宅基地了。由于宅基地上没有房屋就不存在对地面上建筑物进行评估补偿了,如果村集体对村民在本次征地拆迁用村集体的积累用于对村民的拆迁补贴,通常是按户口人头分配,你也可以同样享受,包括分房享受面积补贴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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