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发工资,应该依据什么法律依据来为自己争取赔偿金呢?

我在银行打印了一份工资清单,并且有银行的盖章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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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3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第38条中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而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2个回答  2010-06-17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更多内容可以去法律门网站查查看,一个法律门户网站,内容挺多挺全的。
第3个回答  2010-06-13
依据劳动合同法啊,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0-06-13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 不过我忘记具体哪一条了。我把你的问题转到一个专门搞劳动法的网站了,那有免费的在线咨询。
http://www.chengbiancun.com/ask/show.php?id=109

参考资料:http://www.chengbianc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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