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主要工作如下:
首先,该机构负责执行全省卫生监督的规划和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法规的实施与执行的正确性。
其次,它负责承担省卫生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配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确保这些领域的规范和安全。
在许可和执业许可方面,卫生监督所负责省级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受理、初审,进行现场审查,并在批准后发放相关证件。同时,他们还组织上述单位和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提升卫生素质。
此外,根据省卫生厅的部署,卫生监督所会组织全省性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执行国家和省级下达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等的现场检测和抽检任务,并协助通报监督结果,保障公众健康。
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跨地区案件和突发事件处理方面,卫生监督所负责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具体执行省卫生厅的行政处罚决定。
最后,卫生监督所负责处理公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投诉、举报,提供法律咨询,同时进行内部稽查,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透明。
而关于法制宣传和卫生监督员培训,该机构也承担着重要角色,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卫生法规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为省卫生厅所属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2007年12月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编制90人,内设12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