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还能缓刑吗

如题所述

签了认罪认罚后满足缓刑的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并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满足以上条件的,则应当宣告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有以下三个特点:

1、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2、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犯罪分子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

3、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缓刑的适用范围: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因为过失犯罪的罪过小,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很小,可以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少年犯多受社会不良影响和诱惑走上犯罪,多是偶犯,且可塑性强,易于改造,应以教育为主;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比如相同条件下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人考虑,强制侮辱妇女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得优先考虑;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地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11、行为人犯数罪时一般不要适用缓刑。因为行为人犯数罪说明他是连续犯罪,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难以保证他不再继续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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