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被拒自杀身亡,家属要求200万赔偿金,公司该不该给?

如题所述

员工请假被拒自杀身亡,家属要求200万赔偿,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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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9

广东一男子身体不舒服向工厂请假,遭到拒绝后自杀身亡,死前留下一张纸条抱怨压力太大。事后,男子的家属认为男子自杀主要是因为公司逼迫,要求工厂赔偿200万元。工厂负责人则表示,不可能同意,只肯支付10万元“救济金”。

事情发生在2020年8月27日上午,一名男子在一家钢铁厂门口上吊自杀。此前该男子曾找工厂领导请假,申请半个月假期,但遭到拒绝,厂里面表示,这种情况只能离职。男子感觉生活压力太大,最终选择了一条寻求精神解脱的捷径。

遗书内容:

工作压力大,身体不舒服,应付不过来,失眠,呼吸困难,内分泌失调。请假休息,公司要办离职手续。2020年非常特别的一年,失业后如何生存。在这公司工作6年了,好像出去找不到工作,与社会脱轨,又睡不着,睡不着更加无力工作。孩子还小,父母年老。

显然,看完男子的描述,完全能感受得到他所面临的压力。家里面有孩子还小,父母年老,都等着他赚钱回去养家。害怕被辞退工作以后,在这个特别的2020年里不好找工作。想起未来的画面,男子早已毛骨悚然,干脆就结束这一切算了。走的时候也非常的无奈,已经完全没有冲劲、没有斗志了……

——那么?男子自杀,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工厂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自己的权限只有五六天,如果申请时间太久,必须向上级审批,需要提供相关疾病的检测报告。男子就说自己很累口头上请假,男子听说要上报审批,就感觉太麻烦就走了。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基本上是不会担责的。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担责?比如这个不批假的操作违背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这家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实非常苛刻,员工根本不可能办到的情况。这种情况公司有一定责任。

但是,主要责任不能算在公司头上,因为男子自杀,是他自己主观完成的,他人很难去防范。公司不批假条与男子自杀在法律上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该男子自杀应该由其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赔偿200万的话,我认为可能性不大,目前公司愿意支付10万元,最终判定结果很可能也就这个数字左右。

第2个回答  2020-09-19
当然不该给了,任何自杀都不是单一原因的请假,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导火索而已,凡是自杀者,往往精神都有一些问题,可能这个员工有抑郁症的倾向,家属没有早发现,并帮助其治疗是主要原因。
第3个回答  2020-09-19
应该不用给,毕竟请假是要拿出医院的证明就能够拿到病假了,只能说此人处理事情有点过于极端了。
第4个回答  2020-09-19
该给!首先拒绝员工请假要求才是起因!如果公司不拒绝一个工作六年的老员工的请假要求,或许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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