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是否合法需要看情况。具体:
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做了汇总纳税,则总公司开票收款基本没有风险。
没有汇总纳税的情况下,分公司和总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主体,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总公司也参与业务,且分公司委托总公司收款,则也可以。如果合同无任何相关约定,总公司也没有参与任何业务,则总公司开票收款是不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