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子卖给别人了签了协议,但是没过户还属于自己吗,会不会被对方强行拿走当初对方给了我23万,太少了,所以过户权一直在我这,现在她想过户,可是这个房子现在值一百多万,要50~60万不过分吧,希望有人可以帮帮忙。这个房子如果我一直不过户,是否属于我,现在她去法院告我,可是钱却要我这个被告出,不应该是原告付钱?她告的。
不是,我意思是给四五十万这一套房子就给他了,装潢钱我不要了,家具什么当送她了
看你们当时合同怎么写的,有没有提到违约金?要么你继续履行合同,要么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