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5日晚,某化工司机蒋某酒后驾车,车冲上人行道,将走在人行道上的某校大学生闫某撞伤。闫某花去医药费3000元。同年4月10日,两人就医药费等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未达成协议。4月20日,闫某请当地交警大队进行调解,但是调解失败。2006年4月15日,闫某向当地人们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蒋某赔偿自己所受的损失。问:1、该案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依据何在?2、2006年4月15日,诉讼时效时期是否已届满?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