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三次月考试题
1.被告人段某,男,中学生,差一天满 16 岁。 2005 年 3 月的某一天,段某向同班女同学田某传递纸条,要求建立“特殊的关系”,但遭到田某的拒绝,段某因此怀恨在心,决定报复。当天中午,吃过午饭,段某从家里拿了一把菜刀藏在书包里,而后守候在田某上学必经的一个十字路口。当田某经过时,段某摸出菜刀,朝田某脸部砍去,田某急忙躲闪并用手遮挡,但右耳软骨被砍列,左手拇指也被砍伤。经送往医院治疗,田某住院两周后痊愈出院。后又经法医鉴定田某受的是轻伤。问:被告人段某对其伤害行为,应否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2.赵阳和钱红是夫妻,经常为琐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一次争吵中,赵阳将钱红的头打破,钱红非常生气,觉得无法再同赵阳生活下去,遂提出离婚。赵阳不同意,钱红执意要离,赵阳遂产生杀死钱红的念头。某日晚,赵阳乘钱红睡熟之际,举起事先准备好的砖头,猛击钱红的头部。钱红被击得鲜血直流,昏迷过去。赵阳感到事态严重,摸了摸钱红的鼻子还有点气息,赵阳便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公安人员迅速将钱红送到医院抢救,钱红得以脱险。
请问赵阳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还是中止?为什么?
3. 21 岁的夏某是合肥一所全国名牌大学的大四学生。 04 年 11 月中旬的一天中午下课后,走在最后的夏某突然眼睛一亮,一部文曲星电子词典被遗留在一课桌上。夏某一直想买电子词典,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如愿,犹豫片刻后,他抓起文曲星塞入裤袋……几天后,夏见风平浪静,就大着胆子把手伸进一位同学的书包,从此便一发而不可收拾。同学的随身听、手机、饭卡、钱包都不放过。短短 7 个多月时间内,在校园内制造了 46 起盗窃案。 05 年 6 月 5 日 中午,夏某偷了一位女同学的手机。该女同学报案后,校保卫部门通过调查,查明是夏某所为。随后,刑警赶到夏的寝室依法搜查,从夏的箱子里搜出了女生被偷手机。进一步搜查,结果令人吃惊:夏的箱子里、皮包内装满了同学失窃的东西。夏某随即被刑事拘留。
市检察院在审查本案时,了解到夏某在在校期间学习优异、平时表现良好获同学老师好评,而且再过 5 个月就要毕业了。检方与学校沟通后认为,夏某虽犯盗窃罪,但还有可塑性,应对其进行挽救,故决定对夏某“暂缓起诉”,学校也保留其学籍。市检察院报省检察院批准“暂缓起诉”时,省检察院认为“暂缓起诉”理由不成立故未批准。后夏某被起诉并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 3 年零 6 个月,学校也开除了其学籍。
请问:在校大学生应不应当被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司法程序中享有特殊权利呢?说明理由。
4.陕西省政府[1998]4号文件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凡手机客户每月需缴纳10元的帮困基金。2000年8月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教师张伟、,消费者导报》记者王哲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陕西省政府和陕西省省长,要求确认手机每月捆绑收缴10元的帮困基金违法并予以撤销,返还从1998年1月1日至起诉时收取的帮困基金及其利息。
请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5.大学生 A 在某电脑市场买了价值一千多元的配件,用了没多久就出毛病了,存储的资料也丢失了。内行人说这是假货,建议他找经销商双倍索赔。但经销商却不承认是自己卖出的,而他怎么也找不到购货凭证,后来想起来是“当时随手就扔了”。
大学生 B 暑假在某公司当推销员,辛辛苦苦地干了一个多月,不仅没拿到一分钱的报酬,而且还得按“合同”约定“买”下尚未推销完的部分产品,而他签合同是“根本就没认真看”。
请就以上事例谈谈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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