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税局:
我公司(公司全称)经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某年某月某日正式成立。本公司法人代表:某某某。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所载事项)。经营地址:(公司经营地址)。
本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人员齐备,财务安全设施完备。配有防盗门、保险柜。公司采用《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期间为公历一日至三十一日。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存货采用进价核算。设置的账薄有总账、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等。增值税方面我们能够做到准确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并能够提供贵局要求的其他税务资料。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我公司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并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同时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一)月份终了,我公司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我公司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为保证增殖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安全,公司配有专职发票保管员。根据预测,本公司年销售收入应在×××万以上。从上述情况来看,我公司已具备增殖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并有能力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现向贵局申请办理增殖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希能批准为盼。
此致
公司全称
某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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