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因为在厦门读书,户口迁过去,现在毕业了,户口要迁回来。但去学校,老师竟只给了一张常住人口登记卡!我以为这个就行,结果去派出所,他说要去学校拿一张户口迁移证!怎么学校老师没给?这种情况是去找学校处理还是去找派出所?还有我是考上本科了,学校说我们自己去办理!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怎样办理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