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低工资,增加工作量.员工有权力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能不能有赔偿.

如题所述

  公司降低工资,而且增加工作量,那么员工可以向单位提出要求,让单位提高工资待遇,不然,可以提出辞职,而且要求单位支付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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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7
降低工资、增加工作量,是否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追问

一至以来都是计件工资加奖金,现在加多工作量,产量比以前多,工资反而降低了,这种现象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 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已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写了辞职书,但公司不给予批准,叫我另选岗位,我该怎么办

我已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写了辞职书,但公司不给予批准,叫我另选岗位,我该怎么办

追答

1、工作量、工资标准,只要是在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都不违法。
2、不存在你写了辞职书,但公司不给予批准的情况,因为公司没有权利限定员工不离职。你可以通过发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辞职报告,超过30天就可以离职(如果他们敢扣发你工资,就去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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