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这里的有关部门是什么部门)
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具体去哪里投拆)
那真正要找哪些部门啊.现在好像各个部门都互相推开责任.我是楼下业主,曾找过居委与物管.也找过房管局.广州花都区到底哪些部门管理这些住宅装修问题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