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本季度自开专票含税金额101000,普票不含税金额80000,增值税和附加税怎么计算呢?

如题所述

应交增值税=101000/(1+1%)X1%=1000(元)
应交城建税=1000X7%X50%=35(元)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
二、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免征销售额仍然是“按月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免征增值税销售额调整至按月15万元(按季45万元)后,对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在免征增值税的同时,相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随之免除;对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当月发票的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季度30万)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15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不超45万元是免增值税,但你开了专票含税是101000,那应缴的增值税额是1000元,附加税费按1000元计缴。(季度没有超过,普票的8万是不用计缴的)
第2个回答  2021-12-15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但是开具专票,按照实际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及附加税;

在2021年12月底之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按照1%计征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101000÷(1+1%)×1%=1000元

城建税减半征收,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