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好:我叔叔1985年去县城工作并成为城市户口,之后他家的老房子于1988年变卖,原宅基地开垦为田地后我家种植农作物至今;现他想回家养老并要求收回宅基地进行建房,经村领导多次进行协调要求我们让步,但我们均拒绝。现对方告知已有证明人证明目前田地为他个人宅基地,且证明人已签名由村委盖章确认,并告知如果我家仍不退还将采法律方式进行诉讼。请问他及村委盖章的做法合法吗?对方有权要回宅基地吗?我应该用什么方式维护权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