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务员老家宅基地问题

各位专家好:
我叔叔1985年去县城工作并成为城市户口,之后他家的老房子于1988年变卖,原宅基地开垦为田地后我家种植农作物至今;现他想回家养老并要求收回宅基地进行建房,经村领导多次进行协调要求我们让步,但我们均拒绝。现对方告知已有证明人证明目前田地为他个人宅基地,且证明人已签名由村委盖章确认,并告知如果我家仍不退还将采法律方式进行诉讼。
请问他及村委盖章的做法合法吗?对方有权要回宅基地吗?我应该用什么方式维护权利?
谢谢!

第1个回答  2015-11-24
买卖宅基地会符合收回规定,政府依法可以取消其使用权,收回宅基地,另外根据政策买卖宅基地的以后一段时间内不会再批准,他们没有希望让政府批准了,再有政府内部规章制度恐怕也不允许他回农村要宅基地。让他起诉吧,你法院按照常规根本不予受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30
这是不允许的,公务员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不能保留农村的宅基地。
如果维权,可以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30
公务员不是本村成员,不享有农村宅基地,他自己应当知道,建房需要县政府审批的,村委会说话不算数。让他去告吧。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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